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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招聘】【事业单位】安徽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7人公告

2022年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学院(安徽省针灸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院)创建于1985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目前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针灸专科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临床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推广基地”、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化研究示范基地”、安徽省针灸临床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安徽省特色中医院,内设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针灸临床研究所。

  医院占地面积18790平方米,建筑面积51500平方米,设有28个临床科室,开放病区25个,医技科室9个,核定床位810张。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03人,高级职称136人。拥有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导师6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32人,全国中医药优秀临床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55人;全国名中医1人,江淮名医12人,安徽省国医名师3人,安徽省名中医16人,省政府津贴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2人,全国中医优秀临床人才5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人才1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中医临床技术特色骨干共计5人,安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4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3人,国家局“十三五”重点专科带头人8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10人,省级临床重点专病带头人3人。

  根据医院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业技术

4

针灸推拿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

3

中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

3

中西医结合临床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条件需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引进人才其他特殊情况,具体待遇一事一议。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预公告起即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同时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人事科邮箱ahszjyyrsk@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博士应聘+专业”)。

  六、资格初审和复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招聘考核。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支撑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只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视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相关要求另

  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八、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预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1-62668881

  医院网址:https://www.ahzjyy.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0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

  附件:扫码下载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岗位要求学历须为国家承认学历;

  6.公开招聘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2年1月7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后续事宜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题顺序得分进行成绩排序。如考生面试试题顺序得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

  1、2022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2、扫码下载2021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2022年芜湖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详见附件《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

  在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组织方式

  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统一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平台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2年1月22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1月22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月23日12:00前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1月26日-28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wswjwrsg@163.com。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岗位,须经中共无为市委组织部、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2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医学解剖学》《生理学》。

  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试卷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9日至11日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无为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022年4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8:00-12:0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到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地址: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553-661610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616103

  监督电话:0553-2532611(无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2022年度无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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